古文《周书》

周穆王姜后,

昼寝而孕,

越姬嬖,

窃而育之,

毙以玄鸟二七,

涂以彘血,

寘诸姜后,

遽以告王。

王恐,

发书而占之,

曰:

蜉蝣之羽,

飞集于户。

鸿之戾止,

弟弗克理。

重灵降诛,

尚复其所。

问左史氏,

史豹曰:

虫飞集户,

是曰失所。

惟彼小人,

弗克以育君子。

史良曰:

是谓关亲,

将留其身,

归于母氏,

而后获宁。

册而藏之,

厥休将振。

王与令尹册而藏之于椟。

居三月,

越姬死,

七日而复,

言其情曰:

先君怒子甚,

曰:

尔夷隶也,

胡窃君之子,

不归母氏?

将寘而大戮,

及王子于治。

来源:全上古三代文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