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书对二世
夫贤主者,
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
督责之,
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
此臣主之分定,
上下之义明,
则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
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
能穷乐之极矣。
贤明之主,
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
有天下而不恣睢,
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者,
无他焉,
不能督责,
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
若尧禹然,
故谓之桎梏也。
夫不能修申韩之明术,
行督责之道,
专以天下自适也,
而徒务苦形劳神,
以身徇百姓,
则是黔首之役,
非畜天下者也,
何足贵哉!
夫以人徇己,
则己贵而人贱;
以己徇人,
则己贱而人贵。
故徇人者贱,
而人所徇者贵,
自古及今,
未有不然者也。
凡古之所为尊贤者,
为其贵也,
而所为恶不肖者,
为其贱也。
而尧禹以身徇天下者也,
因随而尊之,
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
夫可谓大缪矣,
谓之为桎梏,
不亦宜乎?
不能督责之过也。
故韩子曰:
慈母有败子,
而严家无格虏者,
何也?
则能罚之加焉必也。
故商君之法,
刑弃灰于道者。
夫弃灰,
薄罪也,
而被刑,
重罚也。
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
夫罪轻且督深,
而况有重罪乎?
故民不敢犯也。
是故韩子曰:
布帛寻常,
庸人不释;
铄金百镒,
盗蹠不搏者,
非庸人之心重,
寻常之利深,
而盗蹠之欲浅也;
又不以盗蹠之行为轻百镒之重也。
搏必随手刑,
则盗蹠不搏百镒,
而罚不必行也,
则庸人不释寻常。
是故城高五丈,
而楼季不轻犯也;
泰山之高百仞,
而跛䍧牧其上。
夫楼季也,
而难五丈之限,
岂跛䍧也而易百仞之高哉?
峭壍之势异也。
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
长执重势,
而独擅天下之利者,
非有异道也,
能独断而审督责,
必深罚,
故天下不敢犯也。
今不务所以不犯,
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
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
夫不能行圣人之术,
则舍为天下役,
何事哉?
可不哀邪!
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
则荒肆之乐辍矣;
谏说论理之臣开于侧,
则流漫之志诎矣;
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
则淫康之虞废矣。
故明主能外此三者,
而独操主术,
以制听从之臣,
而修其明法,
故身尊而势重也。
凡贤主者,
必将能拂世摩俗,
而废其所恶,
立其所欲,
故生则有尊重之势,
死则有贤明之谥也。
是以明君独断,
故权不在臣也,
然后能灭仁义之涂,
掩驰说之口,
困烈士之行,
塞聪揜明,
内独视听,
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
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
故荦然独行恣睢之心,
而莫之敢逆,
若此,
然后可谓能明申韩之术,
而修商君之法。
法修术明,
而天下乱者,
未之闻也。
故曰王道约而易操也。
唯明主为能行之。
若此则谓督责之诚,
则臣无邪,
臣无邪则天下安,
天下安则主严尊,
主严尊则督责必,
督责必则所求得,
所求得则国家富,
国家富则君乐丰。
故督责之术设,
则所欲无不得矣。
群臣百姓,
救过不给,
何变之敢图?
若此,
则帝道备,
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
虽申韩复生,
不能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