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韩福等诏

朕闵劳以官职之事,

其务修孝弟,

以教乡里,

行道舍传舍,

县次具酒肉,

食从者及马,

长吏以时存问。

常以岁八月赐羊一头,

酒二斗。

不幸死者,

赐复衾一,

祠以中牢。

来源:全漢文 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