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古籍文献
首页
朝代
作者
作品
首页
/
作品
/
耆老勿坐罪诏
耆老勿坐罪诏
西漢
汉宣帝
朕念夫耆老之人,
发齿堕落,
血气既衰,
亦无暴逆之心。
今或罹于文法,
执于囹圄,
不得终其年命,
朕甚怜之。
自今以来,
诸年八十,
非诬告杀伤人,
它皆勿坐。
复制内容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