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娶不禁具酒食诏 西漢 汉宣帝 夫婚姻之礼, 人伦之大者也; 酒食之会, 所以行礼乐也。 今郡国二千石, 或擅为苛禁, 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 繇是废乡党之礼, 令民亡所乐, 非所以导民也。 诗不云乎? 民之失德, 乾糇以愆。 勿行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