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娶不禁具酒食诏

夫婚姻之礼,

人伦之大者也;

酒食之会,

所以行礼乐也。

今郡国二千石,

或擅为苛禁,

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

繇是废乡党之礼,

令民亡所乐,

非所以导民也。

诗不云乎?

民之失德,

乾糇以愆。

勿行苛政。

来源:全漢文 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