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元河平诏

东郡河决,

流漂二州,

校尉延世,

堤防三旬立塞。

其以五年为河平元年。

卒治河者,

为著外繇六月。

惟延世长于计策,

功费约省,

用力日寡,

朕甚嘉之。

其以延世为光禄大夫,

秩中二千石,

赐爵关内侯,

黄金百斤。

来源:全漢文 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