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公孙弘子孙当为后者爵诏

太皇太后诏大司徒大司空,

盖闻治国之道,

富民为始;

富民之要,

在于节俭。

孝经曰:

安上治民,

莫善于礼。

礼,

与奢也宁俭。

昔者管仲相齐桓,

霸诸侯,

有九合一匡之功,

而仲尼谓之不知礼,

以其奢泰侈拟于君故也。

夏禹卑宫室,

恶衣服,

后圣不循。

由此言之,

始之盛也。

德优矣,

莫高于俭。

俭化俗民,

则尊卑之序得,

而骨肉之恩亲,

争讼之原息。

斯乃家给人足,

刑错之本也欤?

可不务哉!

夫三公者,

百寮之率,

万民之表也。

未有树直表而得曲影者也。

孔子不云乎:

子率以正,

孰敢不正?

举善而教不能则劝。

维汉兴以来,

股肱宰臣,

身行俭约,

轻财重义,

较然著明,

未有若故丞相平津侯公孙弘者也。

位在丞相,

而为布被,

脱粟之饭,

不过一肉。

故人所善宾客,

皆分奉禄以给之,

无有所馀。

诚内自克约,

而外从制。

汲黯诘之,

乃闻于朝,

此可谓减于制度而可施行者也。

德优则行,

否则止,

与内奢泰而外为诡服以钓虚誉者殊科。

以病乞骸骨,

孝武皇帝即制曰:

赏有功,

褒有德,

善善恶恶,

君宜知之。

其省思虑,

存精神,

辅以医药。

赐告治病牛酒杂帛。

居数月,

有瘳,

视事。

至元狩二年,

竟以善终于相位。

夫知臣莫若君,

此其效也。

弘子度嗣爵,

后为山阳太守,

坐法失侯。

夫表德章义,

所以率俗厉化,

圣王之制,

不易之道也。

其赐弘后子孙之次当为后者,

爵关内侯,

食邑三百户,

征诣公车,

上名尚书,

朕亲临拜焉。

来源:全漢文 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