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安汉公居摄诏

盖闻天生众民,

不能相治,

为之立君以统理之。

君年幼稚,

必有寄托而居摄焉,

然后能奉天施而成地化,

群生茂育。

书不乎?

天工,

人其代之。

朕以孝平皇帝幼年,

且统国政,

几加元服,

委政而属之。

今短命而崩,

呜呼哀哉!

已使有司徵孝宣皇帝玄孙二十三人,

差度宜者,

以嗣孝平皇帝之后。

玄孙年在襁褓,

不得至德君子,

孰能安之?

安汉公莽辅政三世,

比遭际会,

安光汉室,

遂同殊风,

至于制作,

与周公异世同符。

今前辉光嚣,

武功长通上言丹石之符,

朕深思厥意,

云为皇帝者,

乃摄行皇帝之事也。

夫有法成易,

非圣人者亡法。

其令安汉公居摄践祚,

如周公故事,

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

名曰汉光邑。

具礼仪奏。

来源:全漢文 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