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奏勿收农民租

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

甚大惠也。

窃恐塞卒之食不足,

用大渫天下粟。

边食足以支五岁,

可令入粟郡县矣;

足支一岁以上,

可时赦,

勿收农民租。

如此,

德泽,

加于万民,

民俞劝农。

时有军役,

若遭水旱,

民不困乏,

天下安宁;

岁孰且美,

则民大富乐矣。

来源:全漢文 卷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