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记霍光争侯史吴事

吏纵罪人,

有常法,

今更诋吴为不道,

恐于法深。

又丞相素无所守持,

而为好言于下,

尽其素行也。

至擅召中二千石,

甚无状。

延年愚,

以为丞相久故,

及先帝用事,

非有大故,

不可弃也。

间者民颇言狱深,

吏为峻诋,

今丞相所议,

又狱事也,

如是以及丞相,

恐不合众心。

群下欢哗,

庶人私议,

流言四布,

延年窃重将军失此名于天下也!

来源:全漢文 卷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