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王凤处置夜郎等国
太中大夫匡使和解蛮夷王侯,
王侯受诏,
已复相攻,
轻易汉使,
不惮国威,
其效可见。
恐议者选耎,
复守和解,
太守察动静,
有变乃以闻。
如此,
则复旷一时,
王侯得收猎其众,
申固其谋,
党助众多,
各不胜忿,
必相殄灭。
自知罪成,
狂犯守尉,
远臧温暑毒草之地,
虽有孙吴将,
贲育士,
若入水火,
往必焦没,
知勇亡所施。
屯田守之,
费不可胜量。
宜因其罪恶未成,
未疑汉家加诛,
阴敕旁郡守尉练士马,
大司农豫调谷积要害处,
选任职太守往,
以秋凉时入,
诛其王侯尤不轨者。
即以为不毛之地,
亡用之民,
圣王不以劳中国,
宜罢郡,
放弃其民,
绝其王侯勿复通。
如以先帝所立,
累世之功不可堕坏,
亦宜因其萌芽,
早断绝之,
及巳成形然后战师,
则万姓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