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书求赎父刑

妾父为吏,

齐中称其廉平。

今坐法当刑,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

虽欲改过自新,

其道莫由,

终不可得,

妾愿入身为官婢,

以赎父刑,

使得改行自新也。

来源:全漢文 卷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