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政疏

臣闻国之废兴,

在于政事,

政事得失,

由乎辅佐。

辅佐贤明,

则俊士充朝,

而理合世务。

辅佐不明,

则论失时宜,

而举多过事。

夫有国之君,

俱欲兴化建善,

然而政道未理者,

其所谓贤者异也。

昔楚庄王问孙叔敖曰:

寡人未得所以为国是也。

叔敖曰:

国之有是,

众所恶也,

恐王不能定也。

王曰:

不定独在君,

亦在臣乎?

对曰:

君骄士曰,

士非我无从富贵;

士骄君曰,

君非士无从安存。

人君或至失国而不悟,

士或至饥寒而不进。

君臣不合,

则国是无从定矣。

庄王曰:

善。

愿相国与诸侯大夫共定国是也。

盖善政者,

视俗而施教,

察失而立防,

威德更兴,

文武迭用,

然后政调于时,

而躁人可定。

昔董仲舒言:

理国譬若琴瑟,

其不调者则解而更张。

夫更张难行,

而拂众者亡。

是故贾谊以才逐,

而晁错以智死。

世虽有殊能,

而终莫敢谈者,

惧于前事也。

且设法禁者,

非能尽塞天下之奸,

皆合众人之所欲也,

大抵取便国利事多者则可矣。

夫张官置吏,

以理万人,

县赏设罩,

以别善恶,

恶人诛伤,

则善人蒙福矣。

今人相杀伤,

虽已伏法,

而私也仇,

子孙相报,

后忿深前,

至于灭户殄业,

而俗称豪健,

故虽有怯弱,

犹勉而行之,

此为听人自理,

而无复法禁者也。

今宜申明旧令,

若已伏官诛,

而私相伤杀者,

虽一身逃亡,

皆徙家属于边,

其相伤者,

加常二等,

不得雇山赎罪。

如此,

则仇怨自解,

盗贼息矣。

夫理国之道,

举本业而抑末利,

是以先帝禁人二业,

锢商贾不得宦为吏,

此所以抑并兼,

长廉耻也。

今富商大贾,

多放田货,

中家子弟,

为之保役,

趋走与臣仆等勤,

收税与封君比入,

是以众人慕效,

不耕而食,

至乃多通侈靡,

以淫耳目。

今可令诸商贾自相纠告,

若非身力所得,

皆以臧畀告者。

如此,

则专役一己,

不敢以货与人,

事寡力弱,

必归功田亩。

田亩修,

则谷入多而地力尽矣。

又见法令决事,

轻重不齐,

或一事殊法,

同罪异论,

奸吏得因缘为市,

所欲活则出生议,

所欲陷则与死比,

是为刑开二门也。

今可令通义理明习法律者校定科比,

一其法度,

班下郡国,

蠲除故条。

如此,

天下知方,

而狱我怨滥矣。

来源:全後漢文 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