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子新论:谴非

或言:

往者公卿重臣缺,

而众人咸豫部署,

云:

甲乙当为之。

后果然。

彼何以处知而又能与上同意乎?

孔子谓子贡亿则屡中。

今众人能与子贡等乎?

余应曰:

世之在位人率同辈,

相去不甚胶著。

其脩善少愈者,

固上下所昔闻知也。

夫明殊者视异,

智均者虑侔,

故群下之隐,

常与上同度也。

如昔汤武之用伊吕,

高宗之取傅说,

桓穆之授管宁由奚,

岂众人所识知哉!

彼群下虽好意措,

亦焉能责斯以可居大臣辅相者乎?

国家设理官,

制刑辟,

所以定奸邪,

又内量中丞御史以正齐毂下,

故常用明习者,

始以欲分正法,

而终乎侵轻深刻皆务酷虐过度,

欲见未尽力而求获功赏,

或著能立事而恶劣弱之谤。

是以役以箠楚,

舞文成恶,

及事成狱毕,

虽使皋陶听之,

犹不能闻也。

至于言语小故,

陷致人于族灭,

事诚可悼痛焉。

渐至乎朝廷,

时有忿悁,

闻恶弗原,

故令天下相放,

俱成惑,

讥有司之行深刻云:

下尚执重,

而令上得施恩泽。

此言甚非也。

夫贤吏正士为上处事,

持法宜如丹青矣。

是故言之当,

必可行也;

罪之当,

必可刑也。

如何苟欲阿指乎?

如遭上忽略,

不宿留而听行其事,

则当受强死也。

哀帝时,

待诏伍客,

以知皇好方道,

数召。

后坐帝事下狱。

狱穷讯,

得其宿与人言,

汉朝当生勇怒子如武帝者,

刻暴。

以为先帝为怒子,

非所宜言,

大不敬。

夫言语之时,

过差失误,

乃不足被以刑诛。

及诋欺事,

可无于不至罪?

易言大人虎变,

君子豹变,

即以是论谕人主,

宁可谓曰:

何为比我禽兽乎?

如称君之圣明与尧舜同,

或可怒曰:

何故比我于死人乎?

世主既不通,

而辅佐执事者复随而听之,

顺成之,

不亦重为矇矇乎?

来源:全後漢文 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