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上言

有司以臣今所言,

不可施行。

寻起之所奏,

非曰严刑。

窃谓高帝以后,

至乎孝宣,

其所施行,

多合经传,

宜比方今事,

验之往古,

聿遵前典,

事无难改,

不胜至愿。

愿得召见,

若对尚书近臣,

口陈其状。

来源:全後漢文 卷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