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奏断狱以冬至前

夫阴阳之气,

相扶而行,

发动用事,

各有时节。

若不当其时,

则物随而伤。

王者虽质文不同,

而兹道无变,

四时之政,

行之若一。

月令,

周世所造,

而所据皆夏之时也。

其变者,

唯正朔服色牺牲徽号器械而已。

故曰:

殷因于夏礼,

周因于殷礼,

所损益可知也。

易曰:

潜龙勿用。

言十一月十二月阳气潜藏,

未得用事。

虽煦嘘万物,

养其根荄,

而犹盛阴在上,

地冻水冰,

阳气否隔,

闭而成冬。

故曰:

履霜坚冰,

阴始凝也。

驯致其道,

至坚冰也。

言五月微阴始起,

至十一月,

坚冰至也。

夫王者之作,

因时为法。

孝章皇帝深惟古人之道,

助三正之微,

定律著令,

冀承天心,

顺物性命,

以致时雍。

然从变改以来,

年岁不熟,

谷价常贵,

人不宁安。

小吏不与国同心者,

率入十一月得死罪贼,

不问曲直,

便即格杀,

虽有疑罪,

不复谳正。

一夫吁嗟,

王道为亏,

况于众乎!

易十二月,

君子以议狱缓死。

可令疑罪使详其法,

大辟之科,

尽冬月乃断。

其立春在十二月中者,

勿以报囚如故事。

来源:全後漢文 卷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