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大夫遣郡国计吏敕 漢 阙名 御史大夫敕上计丞长史曰: 诏书殿下布告郡国: 臣下承宣无状, 多不究, 百姓不蒙恩被化, 守丞长史到郡, 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 务有以安之, 称诏书。 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上。 残民贪污烦扰之吏, 百姓所苦, 务勿任用。 方察不称者, 刑罚务于得中, 恶恶止其身。 选举民侈过度, 务有以化之。 问今岁善恶孰与往年, 对上。 问今年盗贼孰与往年, 得无有群辈大贼, 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