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道冢地碑

此冢政乎!

欲负冢土,

勿取冢地中法,

取东吉利,

慎勿取西北土也。

延熹五年七月中旬,

真道字直中,

以钱八千,

从有亲真敖字政直,

直弟政升,

升二从弟汉宗市冢地,

连随地吕□连渎海江,

广廿二丈,

内人北行□渎广皆如前。

钱付毕,

政等得可中弟□子孙道□□□□治政等冢左是冢西,

中等冢左东北祠舍地,

中等子孙□□□子孙但得宿山居留,

不得争舍地,

争讼。

天帝诛疾,

勉崇孝道。

先人之约,

读如□□□愿此书位□所坚次比□人相爱必□□□不得违犯。

□诸存子孙□益中阙钱酒饭子孙吉不益,

有所取出,

即不利。

后冢东行广五丈,

北行不得作冢。

可示后世冢前也。

后世作冢,

从此冢后,

并冢北行门出西□地也。

来源:全後漢文 卷一百